独家代理商合同

时间:2024-10-22 16:56:59
独家代理商合同[此文共11541字]

第一篇:独家代理商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0000311

沈阳博学教育科技开发中心

独家代理商合同

合同签定甲方:沈阳博学教育科技开发中心

合同签定乙方:

合同签定时间:2014年月日

代理商合同

甲方:沈阳博学教育科技开发中心

乙方: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注释1)的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使用“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进行学习的事宜进行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作为代理商,开展“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乙方成为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乙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乙方须了解并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pp教育”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甲方对提出经销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乙方代理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负责“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产品的正常运作,为乙方发展的用户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如软件升级,修正错误,在线技术支持等),但不包括乙方责任的内容;对于甲方产品的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由甲方进行免费升级维护。

2.2甲方为乙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免费培训。

2.3甲方负责制定相关的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

2.4甲方持续完善代理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乙方开展代理商业务。

2.5甲方持有“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全部所有权。

3.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向客户提供“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内容及使用方法,提供客户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经销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3.2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给予其的零售价发展客户,与其它代理商进行不正当竞争,也不从事其他损害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乙方违反此义务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同时,乙方违反此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3乙方在申请“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新用户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协议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3.4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选择的“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到期用户续费,甲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乙方未及时为其到期用户续费造成用户名被删除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3.5乙方应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乙方可以使用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及课程编码学习法名义开拓市场。

4.付款/结算条款/与代理商级别

乙方代理甲方提供的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以下简称“系统”),具体内容及服务如下:

独家代理:

4.1、乙方向甲方交纳独家代理费元(人民币大写),乙方成为省市区县镇独家代理商。享有该地区独家代理权。甲方向乙方提供由甲方自主研发的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万,乙方销售额向甲方返款30%。在两个月内,应乙方要求中,甲方可以无条件将代理费退还给乙方。乙方需将甲方所铺的货返回给甲方。(见附件1)

8.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8.5双方未尽事宜可增加附页,法律效应等同于主页。

《签字页》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电话:024-86280355乙方电话:

公司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3号地址:

穗港馨都大厦1602室

邮编:110032邮编:

注释1:“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课程编码学习法”为沈阳博学教育科技开发中心开发推出的第四代学习方式,会员可以在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平台(www.pp22.cn)进行学习。

附件1

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独家代理协议

一、独家代理方式

省会城市独家代理费5万元,甲方给乙方铺50万元的货(学习卡)。

市级独家代理费2万元,甲方给乙方铺20万元的货(学习卡)。

县级独家代理费1万元,甲方给乙方铺10万元的货(学习卡)。

镇级独家代理费5000千元,甲方给乙方铺5万元的货(学习卡)。

乙方每销售一张卡,给甲方返点30%。

二、应乙方要求,在两个月内,甲方可以无条件将代理费退还给乙方。乙方需将甲方所铺的货返回给甲方。

三、乙方在三个月内,销售额达不到5万元,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独家代理商资格。甲方需退还乙方独家代

理费,乙方将甲方所铺的货返回给甲方。

附件2

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产权协议

甲方:沈阳博学教育科技开发中心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使用甲方‘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课程编码学习法’产权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所使用‘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课程编码学习法’的产权归甲方所有。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出租或许可其他机构或个人使用‘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

3.不得以甲方未授权的方式对‘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课程编码学习法’进行复制、解密。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利用‘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全部或部分制作、销售任何形式的软件。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转让‘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代理权。

5.乙方若违反本协议上述规定或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均将被视为违约或侵权,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代理合同’,收回乙方代理权,不退已支付的服务费用。并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6.乙方应要求本单位人员在使用该系统时遵守上述规定,限制或禁止违反者再次使用,并协助甲方追究其法律责任。

7.‘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合同’期满后,乙方仍可继续代理本系统。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外,乙方必须无限期遵守本协议以上各项条款。

附件3

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服务条款

沈阳博学教育科技开发中心(合同甲方)按本附件规定,向用户(合同乙方)提供技术服务。

一.服务方式;

1.在合同期内,进行网络以及电话咨询

2.公司对给乙方发送 ……此处隐藏7242个字……内需送甲方维修的,甲方提供替代设备,甲方对此造成的损失免责。

5.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向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包括免费代培技术,技术咨询,voip语音网关系列产品资料、销售方案以及大客户攻关等支持,大客户攻关支持乙方负责费用。

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终端用户提供话费清单(在乙方有要求时)。提供话费清单的方式有:web网页查询;电子文档邮件发送。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国内的自主经营权。

2.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六、市场管理

1.甲方不实行独家代理制度,但对乙方现有用户或即将开发的用户给予保护。

2.乙方进入________________以外的地区销售前须告知甲方,以便备案。

七、内容免责

1.任一方及其所发展的次级经销商、用户,不得使用voip语音网关系列产品传送危害***、违***法令、防碍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的内容;如有违反,应自负法律责任。

2.任一方及其所发展的次级经销商、用户,使用voip语音网关系列产品,如有诽谤、侵权等事件,其责任与产生的结果需自行负责,与另一方无涉。

八、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天灾、战争、***、司法、政府命令、其它法律要求以及所有无法控制的事件,致使任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条款时,该方不负任何责任。

2.信产部、电信管理局、六大运营商的法规和政策及网络因素为不可抗力。

九、本协议的终止

1.按照双方要求终止协议。

2.任一方如违反本协议条款,或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严重损害对方的利益时,受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十、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以书面补充合同附上,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篇:代理商合同

合同编号:

xxxxxx食品有限公司

区域代理合同

甲方(供 方):xxxxx食品有限公司乙方(代理方):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日 期:

共四页

为了进一步规范xxxxx系列产品的销售,保障公司及代理商的相关权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 甲方同意乙方为福xxxxx系列产品区域的独家代理商,合同期内乙方未出现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的情况下,甲方不得随意调整或增加代理商。

2、甲方应保证所生产的xxx系列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天所订购的产品数量,如遇公司因停电、设备检修、放假等情况需要停产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4、根据市场原料价格及其它因素,如果甲方对公司产品价格做相应调整时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5、乙方如果需要公司产品相关资料和公司资质证明时,甲方应及时提供。

6、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市场的维护和开发工作。

第二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遵守本合同规定的代理区域,不得跨区域进行销售,如出现串货行为,每次罚款50元,如连续出现三次以上串货行为,经核实公司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2、做为公司的区域独家代理商,乙方应积极进行公司产品的市场推广和维护工作,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如出现销售量下滑和

完不成任务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说明情况。连续三个月销售量持续下滑或完不成销售任务的,经公司研究有权收回乙方的代理资格。

3、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业务代表定期的市场走访工作,并有义务及时向公司反映市场情况及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评价等信息。

4、乙方销售过程中不得同时销售其它公司和个人同公司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产品,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0元,再次出现经公司研究可取消其代理资格。

5、乙方应时刻维护公司形象,不得做出有损公司形象的形为,并努力做好终端消费者的服务工作,保质保量并及时的做好产品的配送及销售工作,如有客户投诉应及时处理,自行处理不了的应于当天告知公司,由公司协助处理。对出现客户投诉不处理或处理不妥的代理商公司视情况将对代理商做出相应处罚。代理商如出现诋毁公司形象的形为,公司视情节轻重将对代理商采取警告、罚款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措施。

6、代理商每次提货时应对产品的数量、质量进行验收,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乙方有权拒收,产品出厂后乙方应做好产品的防护工作,对终端客户的配送量要合理把握,产品出厂后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公司不予调换。

7、代理商每次提货品种及数量原则上应于提货前一天告知公司,特殊情况最迟应于当天上午10点以前告知公司,以便公司安排生产,所报计划产品应全部提货,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使用甲方的周转筐每个应向甲方缴纳元的押金,出现损坏或

丢失乙方应按原价赔偿。乙方当天的销售货款应于当天交付公司财务(交给公司其它人员造成损失公司不负责任),特殊情况经公司相关人员同意最迟应于下次提货前交付公司,对货款交付不及时的代理商公司有权停止发货或采取其它相应措施。

8、乙方合同期间不得私自解除合同,如确有不可抗因素需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做好市场的交接工作,不准私自转让代理权,对于私自转让的代理商公司不予认可,对违反此规定造成的纠纷及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9、为保证双方的经营利益,根据市场情况乙方应向公司交纳诚信保证金元,在合同解除后没有经济纠纷的情况下,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

第三条:其它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纳保证金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果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4、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有效期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乙方:

授权人签字: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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