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承诺书

时间:2024-10-22 17:08:32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承诺书[此文共1084字]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承诺书

为进一步推动天空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安全监管局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天空范围内承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评审单位需做如下承若:

1、评审单位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相关行业标准及规定,自行与企业洽谈协商评审费用,并签订评审技术服务合同,严禁恶意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2、评审单位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欺瞒、蒙骗过关,或违反规定进行咨询与评审捆绑等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在我区的评审资格,并视情上报市局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3、评审单位评审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及评审后,注重实效,严防走过场,严禁出现评审质量差,服务不到位等现象;对企业市场、经济、技术等数据及其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私自利用和外泄,不经企业同意不得搬抄、复印等企业的相关资料;

4、评审单位的评审人员,应遵守《天津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标准、进行评审,(含标准以外安全隐患)对其作出的文件资料审查和现场评审结论负责;

5、评审单位的评审人员不准接受企业任何馈赠,不准吃请或在企业用餐,因时间紧、往返距离较远及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在企业用餐的,必须报评审组织单位批准,按规定标准就餐(工作餐)并交纳费用,不得使用企业车辆接送专家;

6、评审单位收到评审通知后,主动与申请企业协商确定现场评审时间,制定评审计划,将评审计划上报评审组织单位,按照评审程序开展评审;(将首次、末次评审会议内容告知企业)评审专家不得借评审之际向企业恐吓、推荐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以牟取其他利益;

7、评审专家应在评审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对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归纳成不符合项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末次会上要将企业存在的不符合项进行通报,并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8、评审单位对企业存在的不符合项有协助指导的义务,及督促企业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如企业不符合项较多,评审单位应需对企业不符合项进行复评,依据企业的整改情况,填写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评审单位要逐一建立评审档案,如实记录评审的全过程,并留存必要的影像资料,以备后查;

9、评审单位评审后2个月内向评审组织单位提交评审报告、评审工作总结、评审结论原件、评审得分表、评审人员信息等相关材料,按照档案标准整理归档移交评审组织单位,并对其作出的文件审查和现场评审结论负责;

10、评审单位及评审人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评审标准程序进行,确保评审质量。要自觉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确保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评审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天空区安监局有权取消其在本辖区内的评审资格,并上报市局。

承诺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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