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时间:2025-01-07 08:37:42
公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此文共13855字]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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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9月14日至9月28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益阳市开展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南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2021年3月2日,督察组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益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强力推进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着力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截至目前,反馈的2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8个,余下的10个问题正在持续推进;101件信访件已办结99件。

一、主要做法

(一)坚持党建引领,强化作风建设。始终坚持将党的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注重发挥党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坚持从严治党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中心工作,以政治生态改变促进自然生态改变。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2021年市委和全市县处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同时市委党校和各区县(市)党校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2021年春季学期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进修班的教学日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美丽益阳建设。

(二)坚持高位推进,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生环委的统筹协调作用,市县两级生环委领导亲力亲为,强力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瞿海同志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多次深入一线调度大通湖水环境治理、中心城区饮用水源取水口上移、饮用水安全、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值恒和陈竞同志多次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和专题会议研究大通湖水环境治理、土壤污染防治、突出问题整改、配合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等工作;其余市级领导按照分块分线和根据所分管领域工作加大对各区县(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导和责任压实。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已成常态,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三)坚持齐抓共管,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推进建立大环保格局,印发了《关于建立“大环保”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1+10”(即一个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10个行业专业委员会)工作机制,推进各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齐步走”;制定环境问题网格化巡查制度,实行“四包一”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排查责任体系,开展对环境问题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的“四定”监管,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出台了《益阳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度工作方案》《益阳市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办法》,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的各项工作压紧压实压细。

(四)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常督严考。建立“4+X”督察机制,季度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洞庭清波”办和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办,开展了高密度的督查,基本上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缓慢的,及时进行督办,并将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评估体系,有序推进难点、热点、焦点问题整改到位,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整改工作成效

通过持续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我市在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污染防治取得一定成效,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一)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截至目前,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51,在全省排名第6位,改善排名在全省排第1位。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87.4%、35微克/立方米、51微克/立方米,其中PM2.5和PM10平均浓度改善排名在全省排第1位。

(二)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1-11月,益阳市33个国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88%,其中资江流域水质总体为优,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2021年1-11月,南嘴、万子湖、胭脂湖断面均达国省控断面考核要求(因目前“十四五”国省控断面的水质目标暂未正式下达,按最新的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十四五”国省控断面水质目标征求意见稿)。大通湖断面总磷浓度持续下降,达到Ⅳ类水质,较2020年同期值下降2.9%。全国第一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可持续发展试点总结工作现场会在益阳召开,大通湖获得全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称号。城市建成区14个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100%。

(三)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严格管控,因地制宜,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推广“六改”等农艺技术措施71.88万亩;全市4.86万亩严格管控区耕地,已全面退出水稻种植,已完成省定任务。桃江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作为典型在全国培训会上做了先进经验交流。益阳市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益阳市无新增涉镉等重金属污染企业。我市4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2家关闭,43家企业已全部完成隐患排查报告编制任务。

(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成效明显。成立了以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实行“书记抓、抓书记”“市长抓、抓区县(市)长”工作机制,高位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2021年湖南省生态环境警示片评价我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实现了“凤凰涅”,我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经验《铁腕整治下塞湖非法矮围 把洞庭湖变成大美湖区》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作为典型案例予以推介。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从“纸面上”落到“心坎上”。

(五)生活垃圾处置亮点纷呈。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已基本形成,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37个社区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任务基本完成。益阳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扩建工程投产运行,新增处理能力600吨/日,城乡生活垃圾实现“一体化”治理。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占比达到100%,全市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处理占比达60%以上。益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成为湖南省唯一入选国家发展改革委“绿色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典型案例”,供全国各地学习借鉴。

(六)生活污水治理经验广受推广。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18年提高了39.3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较2018年提高了38.2个百分点,提升率分别位居全省地级城市第一、第四位。《沅江高位推动科学决策实现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被湖南日报(新湖南)、湖南住建公众号报道,“沅江模式”在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现场会上被推广介绍;资阳区乡镇污水治理经验被湖南日报刊文报道推介;《安化县高位推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经验被“中国建设报”刊文报道推介。

(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落实落地。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已启动68起,已办结43起,终止索 ……此处隐藏9683个字……p>(二十四)洞庭湖区断面仍未达标。南嘴、小河嘴、万子湖3个国控断面虽然连续两年达到年度考核要求,但水质仍是Ⅳ类,主要为总磷超标。(已完成)

1.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临湖区县(市)均制定了稻虾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方案,沅江市建设了5个稻虾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基地及4个养殖生态净化区,南县采用在稻虾田种植伊乐藻、狐尾藻等净水植物的方式推进稻虾尾水治理。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2021年,全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171万亩次,推广测土配方肥2万吨,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面积0.53万亩、秸秆还田技术130万亩次、绿肥种植面积18万亩。沅江市、南县建成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2.规范和加强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严控工业污染排放。沅江高新区已配套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厂,完成了园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管理。南县经开区开展生态环境管理自评。

3.加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监管。沅江市建设污水处理站18座,实现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的全覆盖,整治了86处入湖排污口,实施了35个小区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收集率进一步提高。益阳湘北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启动建设。南县加强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运营管理,实行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至益阳垃圾焚烧厂处理。城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全面完成。

4.协助制定《洞庭湖总磷削减行动计划》,开展禁磷专项整治行动。协助省厅制定了《洞庭湖总磷削减行动计划》。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大通湖流域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的通知》,开展了禁磷专项整治行动。

5.持续开展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湿地修复工作。截至11月底,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欧美黑杨共已清退14273亩,完成年度任务111.07%。

6.加强流域联防联控,打好禁航禁捕攻坚战。沅江市开展了水上运输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工作,制定了《沅江市打击非法捕捞违规垂钓百日整治行动方案》,共查处非法捕捞案件86起,其中刑拘46起58人,行政处罚40起56人。收缴“三无”船舶204艘。南县农业农村、湿地管理部门和各乡镇成立常态化巡逻队伍,开展巡查执法和市场执法检查,切实抓好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

(二十五)兰溪河治理效果不明显。根据2020年1-8月兰溪河水质监测报告,兰溪河三个水质监测断面中,全丰断面和兰溪镇中学断面长期处于劣Ⅴ类。(达到序时进度)

1.采取河道环境保洁、清基扫障、兰溪河沿线改厕、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人工增殖放流、禁捕退捕等非工程性措施,全面完成流域范围内禁养区畜禽养殖的退养任务。

2.全面整治兰溪河流域内污染企业,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3.完成了罗溪渠溢流堰改造、十洲路污水管道清淤、十洲路排污管2号闸自动化改造、罗溪渠新建节制闸等工程。实施兰溪河入河干渠水体综合治理工程,完成了大丰泵站渠黑臭水体整治、南干渠茂林段300米的清淤、总干渠向南干渠引水活水改造等工程。

4.启用团洲泵站开机补水累计运行2255台时,启用小河口泵站抽排10轮,运行1827台时,实施生态补水,提升水体自净能力。

5.兰溪镇污水处理厂建成配套主管网9.5km,新增的支管网长度200m。目前团洲污水处理厂正常有序运行。

(二十六)大通湖流域水环境治理任重道远。大通湖流域范围内农田面积约52万亩,养殖废水、农村面源污染物及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大,2020年1-6月份大通湖水质为Ⅳ类,7、8月份为V类,出现反复。(已完成)

1.截污方面。南县、沅江已完成本年度辖区内19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大通湖区已完成30千米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实施6个污水处理站建设;持续开展了入湖河(渠)道“清四乱”和“禁磷”工作。

2.退养方面。大通湖区临湖1000米内7227亩已减排转型。各监管责任部门每月进行一次巡查,巩固临湖精养鱼池退养成果,严防退养后反弹。

3.疏浚方面。南县完成了反帝渠、新滨渠、益丰渠、新安运河等4条18.5公里渠道的疏浚工作,沅江市已完成四兴河及尾端18.4公里的疏浚任务。

4.增绿方面。全面完成《大通湖水生植物恢复工程(二期)实施方案》的工程内容。加强入湖口及沟渠增绿举措实施生态拦截,恢复湿地面积2290多亩。大通湖区对已实施的14条沟渠以及新增的28条沟渠实施冬季水草种植,构建以睡莲为主的挺水植物群落。

5.活水方面。编制了《益阳市大通湖流域水环境治理(截污活水)实施方案》。截至目前,项目完成了可研报告审查、立项批复、初步设计审批等工作。

(二十七)2020年1-8月南县在全省126个辖区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分别为全省倒数第3名,南县大通湖流域常住户还剩余13688户未完成改厕。(达到序时进度)

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南县第三、第四污水处理厂已正常试运行。已于2020年12月31日完成大通湖南县流域13688户改厕任务。

2.强化化肥减量增效。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已完成夯实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商品有机肥,农业生产布局进一步优化,化肥减量化稳步推进。

3.加强河(渠)道保洁和生活垃圾处理。落实河长制工作,保持河道清洁,开展“清四乱”。农村生活垃圾均已采取服务外包的模式,实现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的模式全部外运至益阳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4.完成沟渠生态修复及入湖湿地建设,构建河道走廊型湿地366亩,种植苦草、菖蒲、千屈菜等净水植物37060平方米。

5.加强执法监管。共立案查处企业违法行动4起,罚款15万元。

(二十八)安化县廖家坪水库(供水人口达8万余人)由于当地矿业开采污染严重,水质长期重金属超标,至今未得到有效解决。根据安化县第三季度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水质检测报告,廖家坪水库锑仍然超标2.52倍。(已完成)

1.实施矿区环境治理。已关闭天生和矿区排污口,加强采矿废水处理系统运行监管,矿涌水及渗漏液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管道输送至廖家坪水库下游;天车仑、天生和堆矿坪已搭建棚架,实现雨污分流,新产生的矿石、废渣按要求运至保护区外处置;天车仑、天生和矿区已建好挡渣墙,对废石堆进行覆土复垦复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分期验收结论为合格。

2.开展环境调查评估。委托第三方技术公司开展廖家坪水库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编制了综合整治方案并通过专家审核。

3.强化监管监测。每季度分别对廖家坪水库水源水和梅城自来水水厂出厂水开展水质检测,确保水质达标。持续加强廖家坪水库及其上游的检查监管,督促企业加强监管。

4.持续推进规范化建设。完成一级保护区900米隔离防护网建设,设立标识标牌21块,关闭退出1家农家乐;完成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185户居民厕所三格池改造;属地乡镇与第三方公司签订水库垃圾清理承包合同,实现湖面垃圾常态化打捞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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