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提高我院防控能力和水平,普及防治知识,完善应急机制,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职责
1.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徐宏
副组长:陈正新、肖红、焦青、汤燕萍、单春兵、黄国林、许菊红
工作职责:组长全面负责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协调。副组长配合组长完成所负责分管部门疫情防控工作。
2.设立疫情防控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办公室)和宣传报道组、教学工作组、学生工作组、安全保卫组、校企就培组、后勤保障组、作风督查组8个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
①综合协调组(办公室)设在院办:由徐宏院长牵头负责,由办公室主任许菊红兼任主任,由院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综合协调组主要职责:协助保障领导小组做好职责范围内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精神的传达学习;做好疫情信息、工作信息、动态信息的汇总报告;加强与各小组的协调沟通,及时掌握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完成省市区人社部门和各级防控指挥部及院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②宣传报道组设在信息宣传科:由焦青副院长牵头负责,由信息宣传科吴峥兼任组长,成员由院办、教务科、学生科、团委、保卫科相关人员组成。
宣传报道组主要职责:通过校园橱窗、公众号、钉钉群、微信群等途径向学生和家长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指导学生正确认知新型冠状病毒的可防、可控、可治,坚定疫情防治信心,避免产生恐慌情绪,不信谣、不传谣。完成院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③教学工作组设在教务科:由汤燕萍副院长牵头负责,由教务科黄群兼任组长,成员由实训科、学生科、就业培训科、总务科相关人员组成。
教学工作组主要职责:制定教学工作预案,优化学生授课计划,调整授课组织方式,安排教师(含外聘)完成教学任务。督促指导教师做好个人防护和责任区域消毒,及时向综合协调组报送教师(含外聘)健康状况和出行路线的相关数据。完成院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④学生工作组设在学生科:由焦青副院长牵头负责,由学生科陈玲兼任组长,成员由教务科、团委、保卫科、总务科相关人员组成。
学生工作组主要职责:做好放假期间的学生出行路线和身体状况的调查,及时向综合协调组报送学生数据信息。督促指导班主任和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和责任区域消毒,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和疫情期间的晨检午检制度,发现疑似症状的学生,及时带领或通知家长带领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完成院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⑤安全保卫组设在保卫科:由单春兵副院长牵头负责,由保卫科沈卯敏兼任组长,成员由教务科、学生科、总务科相关人员组成。
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制定校园安全卫生管理措施,制定人员和车辆进出管理规定。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校园环境的整治力度,保持教学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温度适宜。对教学楼、宿舍楼、行政楼等公共场所要日消毒,教学楼、宿舍楼等重点场所要勤通风。做好外协单位人员的信息采集和数据报备综合协调组工作。完成院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⑥校企就培组设在校企就培科:由陈振新副书记牵头负责,由校企就培科宋丽琴兼任组长,成员由教务科、总务科相关人员组成。
校企就培组主要职责:制定校外培训和校企合作人员疫情防控预案,做好责任区域消毒。完成院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⑦后勤保障组设在总务科:由焦青副院长牵头负责,由总务科黄国林兼任组长,成员由财务科、院办、保卫科、纪检督导室相关人员组成。
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做好学院食堂餐饮供应和超市杂货供应,制定食堂供餐预案和卫生消毒工作,制定超市售卖物品预案和卫生消毒工作。完成好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和储备工作,准备好必要的单独隔离场所。做好外协单位人员的信息采集和数据报备综合协调组。完成院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⑧作风督查组设在纪检督导室:由肖红副书记牵头负责,由纪检督导室李丽兼任组长,成员由院办、财务科相关人员组成。
作风督导组主要职责:建立健全疫情防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部门对疫情防控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完成院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做好防控工作日常监测,落实突发疫情快速报告
1.做好防控工作日常监测
1)建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系统。在学院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班主任进行观察分析和病症排查,必要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2)与地方疾控制机构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及时收集本地及周边地区疫情信息,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变化,适时调整防控方案,优化防控措施。同时主动加强与地方疾控、卫健等部门联系,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2.落实突发疫情快速报告
1)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存续期间,学院设定并公布疫情紧急联系电话,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2)严格执行学院防控疫情报告程序,出现疑似疫情时,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必须马上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任何师生员工(含外协单位)都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向他人隐瞒、迟报、谎报病情,对违反者将追究部门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本应急预案从2020年1月28日起开始执行。
苏州市吴中技师学院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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