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工作要点上半年落实情况
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后,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新部署新要求,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推进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的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我市落实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上半年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狠抓政治建设,巩固和提高党的执政地位
(一)加强学习建设,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十九届历次全会的精神,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党小组会议等,及时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自治区、市委的决策部署,把“四个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它体现在实际行动中,落实到工作的各方面,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创造力、执行力。把学习党章作为党员干部的经常性要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不忘初心再扬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采,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学习,不断加强对《党章》、党规、十九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知识的学习。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充分认识共产党人坚定的理想信念,弘扬共产党人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全面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和增强其拒腐防变的能力,深刻感悟坚定信念、艰苦奋斗的共产党员精神,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投入到党和国家的事业以及钦州的发展中去。为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市委组织部及时对接市委党校和各办班单位,并积极帮助联系市外各类培训机构,在课程设计上更加突出党性教育,更加贴近主题和实际需要。今年以来,按计划举办了县处级进修班、招商引资与大产业发展专题研讨班、港口物流产业融合发展专题研讨班、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初任培训班等主体班7期,共794人参加培训;举办委托班2期,共90人参加培训;举办市直单位办班14期,共约1403人参加培训。
(二)加强监督考核,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严格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制度规定,纳入主体责任清单重要内容,认真总结《钦州市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上升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度,督促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落实好“以单定责、照单履责、跟单考责、按单问责”四个环节,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今年2月,市委启动跟单考责工作,由市委常委带队组成5个检查考核组,重点检查考核4个县区和18个市直单位,开展述职述廉报告22场,1423人接受民主测评,个别谈话475人次,梳理检查发现问题82个,向市委组织部门移送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等问题线索6条,目前正在调查核实中。
(三)加强政治巡察,建立健全巡察机制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深化政治巡察的部署要求,先后印发《五届市委第四轮、县(区)党委第三轮、乡镇党委试点推行巡察行政村(社区)“三级联动”巡察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当前几项巡察重点工作的通知》、转发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关于进一步充实市县巡察监督内容的通知》,对 “九大方面”加强巡察监督。二是深化“三同巡察法”,构建上下联动监督网。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深化创新市县同步、对象同巡、信息同享“三同巡察法”,深入贯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化解防范重大风险工作部署。今年以来共组织巡察市直党组织8个、县(区)直单位党组织31个、乡镇党委15个,全市总体巡察覆盖率36.7%,目前正在紧张有序开展巡察中,初步统计发现“三大问题”644个。三是开展“三级联动”巡察,扎实推进村 级巡察。市、县(区)、乡镇党委“三级联动”巡察行政村(社区)党组织,探索开展市委提级巡察、创新实践县(区)党委“巡镇延村”巡察法、试点开展“乡镇党委巡察”,今年以来,全市共巡察行政村(社区)党组织 87个,覆盖率12.72%,初步统计发现“三大问题”92个。四是实行“三评一定”机制。通过组织被巡察党组织自我评估、派驻(出)机构监督评价、市委督查组督查评判“三评”,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定,提高巡察整改政治站位,确保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聚焦政治建设抓整改;建立“1+X”巡察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突出加强政治建设薄弱环节,切实加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建设,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巡察反馈问题1522个,已完成整改1405个,整改率92.3%。五是建立健全巡察制度,保障巡察监督规范高效开展。按照职责具体化、工作流程化、专项专题化“三化”标准,建立健全巡察制度体系,组织修订完善了市、县(区)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制定了市委巡察工作研究机制和巡察成果运用办法,以及领导小组、巡察办和巡察组工作规则,明确和细化了巡察监督工作分工;制定了巡察工作流程,从7个阶段52项,规范巡察监督全过程,高效开展巡察监督;针对巡察重点、难点工作,制定了巡察协作配合、巡察事项移交等专项工作制度,明晰了巡察监督工作中的疑点,保障巡察监督依法依规开展,有效提高了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六是“三个同步”规范设置,扎实做好巡察机构建设。市委按照市县(区)“一体谋划、同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同步完善提升市县(区)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步规范市县(区)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设置方式、同步提出市县(区)党委巡察组设置方式。 ……此处隐藏9182个字……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实施《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水平。一是加强学习宣传,深刻领会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新任务新要求。将重要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作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培训必修课程。运用“钦州智慧党建”手机APP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多形式多渠道推动广大党员学习常态化。二是制定配套文件,加快完善全市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对上级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明确要求制定配套文件的,及时制定细化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落实法理机制,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同时,即时清理不适用于实践发展的文件。三是狠抓执行落实,强化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制度,把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作为督促检查重要内容,着力提升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执行效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让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成为“纸老虎”,用监督传导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2018年,市委督查室对相关单位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及时了解存在问题,提出建议和办法,指导推进工作。四是强化考核问责,增强制度执行约束力。市纪委认真总结《钦州市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上升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度,督促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落实好“以单定责、照单履责、跟单考责、按单问责”四个环节,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今年2月,启动跟单考责工作,组成5个检查考核组,重点检查考核4个县区和18个市直单位,1-5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14个单位、88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立案审查76人,其他处理12人。
七、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一)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始终把好“三个坚持”,整合资源,握紧拳头,实行“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分区协作模式和“乡镇纪委+党建和廉洁工作站”分片协作模式,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着力解决机关和基层执纪审查工作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实现改革效应和治理效能最大化。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722件次,同比上升23.2%;处置问题线索981件,同比上升34%;立案607件,结案299件,处分296人。全市66个乡镇(街道)有64个实现年内执纪审查全覆盖,其中有63个实现扶贫领域执纪审查全覆盖。
(二)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责专项治理。整治扶贫领域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失职问题。查处县(区)直扶贫领域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失职问题16件,已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其中查处县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5人,科级以下干部10人。整治脱贫攻坚工作中作风不严不实问题。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作风不实问题10件,已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其中查处科级干部1人,科级以下干部9人。整治基层站办所和村(社区)“两委”干部在协助基层政府推进低保、危改、五保等扶贫工作过程中失职问题。查处基层站办所和村(社区)“两委”干部在协助基层政府推进低保、危改、五保等扶贫工作过程中失职问题42件,已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收到涉黑涉恶信访举报件22条(重复件4条),排查问题线索47条,初核25条,目前转立案1件,严肃查处了灵山县三海街道三海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潘钦因在三海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上,以恐吓、煽动、喧闹等手段迫使村民代表离开选举会场导致选举大会无法顺利召开问题。创新基层党内监督机制,助推脱贫攻坚工作。2018年以来,全市党建和廉洁工作站开展监督检查2125次,廉政提醒谈话527次,下发廉情预警通知书245份,收到群众举报68条,排查问题线索399条,初核222条,转立案13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8人,其他处理9人,其中收到扶贫领域群众举报34条,排查问题线索274条,初核109条,转立案7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人,其他处理4人。
八、狠抓责任落实,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一)进一步压实基层党建责任。一是健全领导机构。因有关领导因工作问题调离本市,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人数空缺,目前已将领导小组调整情况报市委审定,确保领导机构功能健全,作用发挥明显。二是制定工作要点。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市直部门职能,制定下发《钦州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年度职责。三是层层压力传导。下发《2018年度党建工作清单及进展情况》到全市各级党组及市委管理党工委,明确年度重点任务、工作内容及进展情况,推动各级党组织跟踪落实做好年度节点工作。针对2017年度落实主体责任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采取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办法,结合平时调研了解、督查检查和述职评议会上领导点评、现场测评等情况,对县(区)党委书记和13个市委管理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综合评价意见写入个人年度考核评价意见,并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四是强化考核督导。根据自治区述职评议会上指出的存在问题形成《全区2017年度抓基层党建述职指出存在问题整改清单》和《全市2017年度抓基层党建述职指出存在问题整改清单》,要求各县区各单位主动认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以季度上报的形式跟踪落实整改进展情况,在日常基层党建工作督导中对述职评议指出的存在问题落实情况加以考核。
(二)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紧扣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灵活采取综合调研、专题调研、实地调研、座谈讨论、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开展“提高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质量研究”等重点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切实提高理论研究的战略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积极做好全区组织工作重点课题的选项、定题等工作,根据关联程度和地方特色,“按需”给县(区)分配课题任务。全市组织系统共开展14项重点课题研究,其中中组部重点课题4个、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重点课题10个。目前,已经完成中组部的“提高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质量研究”重点课题1个,其他课题已经形成课题调研方案和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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