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健全基本组织方面
(一)班子选优配强落实不到位。由于司法局机构改革后涉及机构重组,原党支部书记调离本单位,所以导致目前党支部缺少党支部书记一名,宣传委员一名。与上级要求的班子配备的要求存在差距。
二、建强基本队伍方面
(一)党员发展工作存在不足。司法局党支部目前共有党员9名,35岁以下党员仅2名,党员年龄偏高。2019年仅有一名同志提交入党申请书,在储备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方面存在不足。
三、开展基本活动方面
(一)支部活动质量不高,在保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方面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
第一,在开展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常态化制度化教育等支部活动仅停留在以会议的形式进行传达学习,对开展的形式思考较少,不够创新,党员积极性不高。
第二,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过程中不够直接了当,不能直击问题要害。
第三,各项支部活动开展前,研究部署较少,会议结束后对需要整改落实的情况抓得不够力,落实进度较慢。
四、落实基本制度方面
(一)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对谈话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高,开展谈心谈话次数较少,谈话质量不高。
五、强化基本保障方面
党务台账方面。工作记录过于简单,会议记录不规范;痕迹资料整理不完善,与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
1.基层党支部缺乏进行党建工作的意识基层党支部的党员队伍参差不齐,素养不高,很多党支部的领导班子党建意识不够,没有按部就班的进行党建工作。即使偶尔开展一些党建工作,也缺乏创新性,根本没有结合基层特色开展活动。受当前社会意识形态的影响,很多人认为在基层党支部活动中,应该做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而不是党建工作这种“虚事”。因此,在基层党支部活动中,普遍性存在重业务而轻党建的情况,党建意识淡薄等情况。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意识薄弱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与基层组织的领导有直接的关系,党支部书记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都会对基层党支部的党建工作产生不良影响。党支部书记如果对当前问题把握不准,不能较好的预见基层问题,采取的解决措施缺乏针对性等都会对党建工作带来麻烦。
2.基层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覆盖面小在实际党建工作中,很多基层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成员不能够较好地渗透到经济工作中,使得党建工作与经济建设相分离,得不到行政人员的广泛支持,较小覆盖面的党建工作就不能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重要作用。由于很多基层党支部还没有建立好完善的“三融入”制度,导致很多党建工作难以渗透到基层的经济建设和行政工作中,因此党建工作得不到应有的支持,从而出现覆盖面不高,影响力不够的问题。加上党建工作缺乏创新,没有将日常工作与党建工作有效结合,只是象征性的走了个活动过场,使得很多党建工作都流于形式,缺乏实质性的内涵。
3.基层党支部组织意识薄弱,缺乏有效的组织制度建设基层党支部一般较为涣散,各种组织生活制度不能较好的保持,忽视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即使是组织党内活动,也仅仅是停留在召开党支部部署工作的问题上,将党支部会议等同于行政会议;将评议党员制度作为讲评党员同志的情况比比皆是,抓不到党建工作的要点。这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党组织制度的严肃性,降低了党支部的组织标准,使得党支部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不够,基层党支部形同虚设,吸引力不够。由于有些基层单位事情比较繁杂,人员又比较涣散,所以组织党支部活动的过程比较艰难。基层党员同志很难在日常生活中抽出时间来进行党建工作的学习,更别说带头落实党建工作了,因此,在党建工作方面大家都比较被动,积极性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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