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思想,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活之需、生态之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全面推行河长制,治理好全县水环境,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我们必须担负的责任和使命。全面推行河长制对我县也尤为重要,因为我县的河流短小、水量较低,自我净化能力差,一旦造成了严重污染,很难自我恢复。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确保河长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第一,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市级部署的政治任务。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决策,是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大改革之举,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国家层面,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河湖管理保护发表重要论述,去年10月,亲自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12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并召开视频会议进行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年贺词中充满欣慰地说到“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市级层面,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在刚刚召开的市第五次党代会上,**书记再次强调要严守“五个决不能”底线,并要求“坚决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让一江碧水、两岸青山的美景永存”。**市长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会议上也强调,“要立足实际、自加压力,把全面建立河长制的时限由国家要求的2018年提前到今年6月”。可以说,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中央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的一项工作,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抓好落实。
第二,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建设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示范区的迫切需要。长期以来的矿产资源开发,对我县河库水质造成了较大程度的污染。水污染,表现在河里,源头在岸上。岸上的工作,必须从发展方式来着手,要坚持绿色发展,切实转变生产方式和产业结构。我们提出建设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示范区,目的就是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而全面推行河长制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迫切需要。一方面,推行河长制可以倒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明确各级党政“一把手”河库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如果出现了污染事件,将要被问责,这必然使“一把手”在推动产业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水生态保护,也倒逼各地加快发展绿色产业,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发展低碳循环经济,控制和减少污染。另一方面,推行河长制可以助推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大家都知道,有水的地方就有灵气,水资源是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县水资源较为丰富,是发展生态旅游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实施河长制不仅可以保护好水生态环境,更能进一步实现水资源的永续利用,通过打造水景观、发展水产业,助推旅游产业提档升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就是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我们的青山绿水,转变生产方式和产业结构,走生态保护发展之路。
第三,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水环境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水污染治理,全县河库水质得到较大改善,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效。但是,与中央、市委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全县河库管理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比如,工业企业水污染问题突出,电解锰企业历史遗留渣场无防渗系统;城镇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大,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污水处理厂功效差;农村面源污染量大面广,群众乱倒垃圾、乱采乱挖和无序畜禽养殖较为普遍;少数涉河项目未批先建、乱搭乱建、侵占河流,炸鱼电鱼毒鱼现象时有发生;治水治污体制机制不健全,部门协调配合不到位,政府、企业、社会共治格局有待形成,等等。特别是水环境治理不好将直接影响到我们的脱贫攻坚,我们提“两不愁三保障”,其中“吃”除了吃饱饭以外,还涉及到饮水安全问题。全面推行河长制,就是针对这些问题,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尽快补上河库管护的短板,用实际行动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呵护广大群众的健康。
二、齐抓共管,强化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责任担当
河长制责任体系核心是党政领导负责制。“河长”不是官,而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各级党政领导作为河库管护的第一责任人,有问题要及时处理,不处理或处理不当就会面临追责。县委研究决定,由我担任总河长,**同志任常务副总河长,县政府副职领导任副总河长,各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村(社区)负责人分别担任辖区内河库的河长。戴上了河长这顶“帽子”,今后河库水质好不好、有没有污染,老百姓首先要找我们。我们责无旁贷、不可推卸,必须把责任落实、把工作做实。特别要强调的是,大家要按照“6月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的时限要求,迅速构建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确保全县每条河流、每座水库都落实河长,有人管、管得好。当然,实施河长制也不是党政领导甩开膀子“单干”,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三个方面。
一是各级河长协调互动。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里面明确了各级河长的职责。一方面,大家要知责明责、尽责守责。我和**同志,各副总河长、乡镇(街道)河长、村(社区)河长都要切实把河库管理责任担负起来,真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各级河长既要挂帅,更要出征,要经常深入一线,了解所管河段、水库的基本情况,掌握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面对突发情况,一定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另一方面,大家要相互补位、彼此协调。县乡村三级河长的责任、机制必须环环相扣、无缝对接,对跨行政区域的河库要明晰管理责任,加强系统治理,实行联防联控,共同守护好全县河库资源。各级河长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务必要团结协作,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承担任务,在“河长制”的统筹下,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是各个部门协作配合。河库管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涉及到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库内外等区域,涉及到水务、环保、发改、财政等多个部门,任何一环掉链子,都可能影响整体治理效果。因此,各级河长要进一步发挥统筹作用,加强指挥调度,科学调配各方力量,推动区域、流域联合行动,多部门、多行业共同携手,形成共治合力,实现全流域、全过程治理。相关县级责任单位要找准各自在“河长制”体系中的定位,发扬服从指挥、团结协作的优良传统,围绕水资源保护、河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六项基本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能,形成部门之间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河长制工作格局。
三是政府、企业和社会合力共治。河长制突出强调了党政领导的管护责任,但并不是政府唱独角戏。在生态环保领域,人人都是责任人,人人都是受益者,人人都是参与者。政府方面,要坚守责任担当,加强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加快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加大河库污染治理力度,积极探索环保市场化机制,为各类资本参与河库管护创造有利条件。企业方面,要落实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任务,督促河库周边工业企业开展循环水利用、节水工程、污水处理等技术改造,采取绿色清洁的生产方式,努力减少污染;同时,也要推进治水PPP模式,吸引企业参与河库管护,为水质监测、河道养护、污染治理等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服务。社会方面,要积极引入民间力量,支持河库管护志愿队伍发展,让更多群众参与到水环境保护中来;要鼓励群众开展监督,通过搭建河库信息平台、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畅通群众环保诉求表达的渠道;要强化宣传引导,凝聚社会共识,推动河库管护成为全县居民的自觉行动。
三、问题导向,全面推进县域主要河库治理
我县境内有梅江河、平江河、溶溪河、酉水河等主要河流39条,各类水库46座,流域面积、周边环境、综合功能各不相同,水文水情、纳污能力和污染状况也互有差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对症下药,分别明确各自管护目标和治理措施,不断提升政策措施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做到“一河一策”“一库一策”,确保药到病除。
第一,排查问题,精准施策。落实河长制,首先要摸清家底,按照“一河一档”的原则,调查收集全县河库的行政区划、人口、工矿企业、水质、主要污染物等基础信息资料。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对每条河流、每个河库的健康状况进行综合研判,分级分层分年度制定治理目标,划定河库管护责任。针对排查出的重点难点问题,还要进一步精准施策、综合管护,提高治理措施的有效性。比如,对隘口水库、钟灵水库等饮用水源地,要突出预防和保护措施,大力改善周边环境,提高水质,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对大溪水库、洪安河等生态良好的河库,要注重保护与开发结合,在不破坏生态的前提下适度进行旅游开发,将水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对溶溪河、梅江河下游段等污染较重、环境恶化的河库,要强化污染治理、节水减排、生态修复,力争水体质量短期有改善、长期可持续;对城镇水域,要处理好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划定河库管护范围,切实消除黑臭水体,着力维护水系完整性和生态良好;对农村水域,要加强清淤疏浚、环境整治和水系连通,狠抓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打造水清岸绿的美丽乡村。尤其是要将全面推行河长制与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相结合,严格对照问题清单,迅速行动,抓好整改落实。
第二,找准源头,水岸同治。水污染往往反映在河库,根源在岸上,只有真正从源头治水,才会有源头活水。因此,我们要找准源头,不能就水抓水,要把推行河长制上升到建设生态保护发展示范区的高度来抓,坚持水陆统筹,从源头上发力、从治污上破题,实现整治污染与产业转型互动、发展与保护双赢。在水面,要加大水域清漂力度, 建立河库清漂保洁长效机制,确保水面洁净。水面有垃圾,老百姓看得到,直观感受差,对我们环保工作的评价也就不好。清漂虽然难度大,但事在人为,只要长期抓、坚持抓、反复抓,肯定能见实效。在岸上,要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降低水环境承载压力,实现绿色发展。对排放污染水体的养殖场、工业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该取缔的要取缔,该搬迁的要搬迁,决不手软。特别是中央环保督查反馈的我县18家电解锰企业历史遗留渣场无防渗系统问题,不仅污染了当地土壤,矿物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经雨水淋溶后也会随径流和渗流进入水环境,破坏水质,必须加快整改,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第三,看清本质,依法治水。当前河库管理保护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本质上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防治只能治标、法治才能治本,全面推行河长制,必须把加大法治建设力度作为根本性制度措施,切实将涉河涉库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要建立健全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加快出台《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确保河库管理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监管,划定河库管理范围,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要持续组织开展河库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排污、设障、采砂、捕捞、以及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河库生态环境的行为。要完善河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对重点河库、水域岸线进行动态监控,对涉河涉库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四、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河长制配套保障体系
河长制作为我国水治理体系的重要制度性创新,涉及环保责任、工作机制、监督考核、奖励惩处等多方面制度调整。当前,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重点在三个方面加强制度探索,建立符合县情、水情的河库保护管理新机制。
一是建立分类考核制度。河长制能不能取得实效,其中很关键的一条就是考核是不是科学、够不够严格。由于各个地方河库面临的主要问题各不相同,有的地方的是河库侵占比较多,有的地方是毒鱼电鱼现象突出,有的地方的是排污量比较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分类考核办法,这个考核办法必须充分体现差异化。考核的结果要纳入乡镇(街道)党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和县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是完善督导检查制度。按照市上要求,6月底前,全县各级河长要落实到位;10月底前,要迎接市上验收;12月底前,要配合市级建设完成省(市)界、县界河流断面河道管理保护监测网络。可以说,时间紧迫、刻不容缓,必须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工作取得实效。县委办、县政府办要对河长制的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和不定期巡查,动态跟踪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积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表彰成绩突出的河长及责任单位;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河长制不偏离方向、不流于形式。
三是健全环保责任追究制度。要按照市上部署,积极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把水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作为审计重要内容,为落实责任、追责问责提供依据。要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因领导组织不力、工作疏忽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流水库遭到严重破坏的,无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退休,都要严格进行追责问责,确保“河长制”工作不玩虚招、不放空枪。
五、严阵以待,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防汛抗旱工作年年讲、层层讲,归纳起来就是一句话:这是关乎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容不得丝毫懈怠,来不得半点马虎。根据气象水文分析,今年我国气候状况总体偏差,长江中上游降水较多,可能出现极端气象事件,防汛抗旱压力很大。因此,全县上下要切实提高警惕,充分认识防汛抗旱工作的严峻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第一,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现在,汛期已经到来,大家要迅速切换成战时状态,县市管领导干部要到自己联系的乡镇(街道)和单位督促检查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尤其是地质灾害、安全生产、防汛等方面的分管同志,必须确保一旦发生灾情险情,能够及时赶到防汛救灾第一线。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亲自安排部署,靠前指挥调度,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县委做出的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部署,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确保各项工作到岗、到人、到点。
第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汛前多发现一处问题、多处理一处险情,汛期就多一份保障、多一份安全。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利用主汛期到来前的有限时间,加强防汛安全隐患排查,不仅要检查工程主体、防汛通信预警等设施安全,也要检查防汛责任制、抢险物资储备等落实情况,全面拉网,不留死角。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加快建立防汛隐患台账,分门别类制定措施,迅速整改,逐一销号。针对我县地质灾害隐患较多、分布较广的现状,我要特别提醒一下,一些登记在册的地质灾害点也许不出问题,往往是没有列入地质灾害点的地方经常出问题。因此,一定要坚持两手抓,已经列为地质灾害点的,要重点防守;没有列入地质灾害点的地方,也要发动基层汇总情况,对可能出现地质灾害的隐患严加排查。
第三,着力强化工作措施。要完善应急预案,结合实情以及汛前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做到预案不光写在纸上、钉在墙上,更要落实在行动上,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强化物资保障,根据防汛抗旱的要求,缺什么补什么、缺多少补多少,尤其是要把一些关键的、重要的物资备足备齐,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要抓好防汛应急抢险专业队伍和群众队伍的建设,加强技术装备,加强统一调度,加强人员培训,加强实战演练,切实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第四,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处置好各类汛情险情信息,对重大险情、灾情和人员伤亡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迅速处理、第一时间逐级上报、第一时间现场核查。县级部门在向市级主管部门报告信息之前,必须与“两办”做好沟通协调,同步报送县委、县政府值班室,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口径一致。对因值班值守、应急抢险执行不力和迟报、漏报、瞒报灾情险情信息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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